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,根據國家教育部、财政部有關文件規定,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一、評選範圍
校内獎學金是用于獎勵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優秀的學生。凡我校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均可參加評選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;
3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
4.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,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三、等級、金額、比例
等級 | 獎勵金額(每學年) | 比例 |
特等獎學金 | 2000元 | 2% |
一等獎學金 | 1000元 | 6% |
二等獎學金 | 600元 | 12% |
四、評選程序及辦法
1.特等、一等獎學金
(1)每年9月份進行評選,學院以學年度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基本素質測評的成績(合格且無補考現象)為基礎,按發展素質測評成績的高低排序,參評學年内無違紀現象;
(2)學院進行讨論,确定獲獎學生名單,在本學院公示5天,将建議名單和有關材料報校學生處;
(3)校學生處對各學院報送的申請材料和建議名單進行審核後,提交校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評審,确定最終推薦名單,并在全校公示5天;
(4)特等、一等獎學金一次性發放到學生銀行卡中,由學校統一頒發證書,并将獲獎情況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;
(5)畢業年級在離校前評定。
2.二等獎學金
(1)二等獎學金的實施辦法由各學院自己制定,在本學院公示無異議後報送學生處備案;
(2)财務處直接将二等獎學金劃撥到各學院帳戶,學校統一向獲獎學生頒發證書,并将獲獎情況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;
(3)畢業年級在離校前評定。
五、有關要求
1.獲得校内獎學金的學生,可兼得國家助學金、或校内助學金(勤工助學崗),不可兼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;
六、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,解釋權歸校學生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