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表編排是組織實施人才培養方案的關鍵環節。為保證教學質量,提高課表編排的科學性,有效利用教學資源,特制定本規定。
一、課表編排原則
1.以生為本原則。課表編排要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思想,在具體安排各門課程時,應充分考慮學生的身心健康、接受能力、課堂學習效果。
2.規範性原則。課表編排必須嚴格按照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門數、每門課程的學期總學時數、周學時數等具體情況進行編排。
3.合理性原則。課表編排要符合教育教學規律,有利于最大限度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,同時還應充分利用現有教學資源,努力優化教學資源配置。
二、課表編排細則
1.同一教學班的同一門理論課程原則上一天安排2學時且至少間隔一天安排;藝術類課程可采用單元模式(每個單元模式不超過4學時)教學,但不能連續安排2個單元。實驗、實踐類課程可根據課程性質合理安排。
2.同一教師一天理論授課總學時一般不超過4學時,且4學時不得連上;承擔不同校區課程的同一教師,一般不安排在同一天。
3.班級周課時分布盡量均衡,每天至少安排2學時的課程教學,杜絕全天無課現象;每個班級每天最多課時安排原則上不超過8學時。
4.第三大節體育課後不建議安排其它理論教學課程。
5.各類課程的編排順序為:全校性公共課,專業必修課,專業選修課,實驗課,全校任選課。
6.每周三下午原則上不安排課程。
7.課程周學時及周數安排建議如下表:
課程總學時 | 24 | 32 | 40 | 48 | 56 | 64 | 80 | 96 |
周學時 | 2 | 2 | 3 | 3 | 4 | 4 | 5 | 6 |
開課周數 | 12 | 16 | 14 | 16 | 14 | 16 | 16 | 16 |
三、課表編排程序
1.各二級學院根據核準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,将下學期教學任務錄入教務系統。
2.各教學單位教學任務實施計劃表經分管領導簽字後上報,教務處審核通過後,方可排課。
3.學校統一編排的課表由各教學單位核對,二級學院編排的課表由教務處審核。經審核通過下發的課表原則上不允許再變動。
四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
教務處
2018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