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推薦2021年度徐州市科技創新發展先進個人的通知

發布者:發布時間:2021-12-07浏覽次數:596

根據徐州市科技局《關于推薦2021年度徐州市科技創新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 》[徐科發〔2021〕44号]要求,為進一步鼓勵先進、樹立标杆、激勵擔當,紮實做好新時期科技創新工作,我校拟推薦1名先進個人參與評選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薦條件

在組織、管理、核心技術攻關等工作層面,為推動徐州科技創新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、科技管理和服務人員、企業家等。具體條件如下:

1.擁護黨的領導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,樹牢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愛國敬業,有強烈的科技創 新意識和責任擔 當精神。

2.創新成效顯著。在推動科技創新發展領域實績突出,積極開展思路理念、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創新,提出的發展思路或模式在區域、系統或行業内屬首創或領先,能夠有效解決科技創新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。

3.示範作用明顯。能夠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,對地方“聚力創新”或産業高質量發展有明顯的推動作用,服務對象和人民群衆有較高的認可度,在本地、本系統、本行業内具有較大的影響力,原則上在本崗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。

4.社會誠信良好。遵紀守法,誠實守信,清正廉潔,無不良信用記錄,未有重大過失、違法違紀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情況。

二、相關要求

1.表彰對象要重點向基層、一線的單位和個人傾斜。副廳(局)級或者相當于副廳(局)級以上單位和幹部以及縣級以上黨委、政府一般不參加評選 ,縣(處)、科級幹部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5%,其中縣處級幹部包含四級調研員及以上職級人員,科級幹部指任職為單位班子成員的正科和副科職幹部(如縣(市)區部 委辦局、鄉鎮(街道)班子成員,市直部 門直屬單位正科職、副科職班子成員,不是單位班子成員的科級幹部推薦評選不受比例 限制)。企事業單位有專業技術職稱的領導幹部可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推薦,不受 幹部級别比例限制 。

2.先進個人推薦對象須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,并在本單位公示(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迹,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)。

3.推薦材料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于12月8日前發送至指定郵箱

聯系人:耿莉

電 話:83105519(5519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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